无偿献血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一直以来,高校和大学生都是无偿献血的主力军。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献血法》,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响应无偿献血的号召,切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校团委将联合沧州市中心血站举办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及地点
日期:2024年11月3日至5日
时间:8:00-17:30
地点:7号公寓门前
献血流程
领取并填写无偿献血健康征询表 → 身份验证 → 体检(测血压 、验血型 、血色素 、ALT 等) → 等候体检结果 → 体检结果正常者方可献血 → 献血结束后按压采血点并休息10-15分钟→领取献血证和纪念品。
献血条件
(一)献血对于献血者年龄、体重、健康情况等均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
1.年龄: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生50公斤及以上,女生45公斤及以上;血 压:收缩压12-18.7Kpa(90-140mmHg),舒张压8-12Kpa(60-90mmHg)。
3.体温、脉搏、营养、发育等正常。
4.心肺正常,肝脾不肿大,无严重慢性病和重要脏器切除史。
5.血红蛋白检测正常,丙氨酸氨基转氨酶正常,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检测阴性。
6.无传染性疾病。
7.无医生认为不宜献血的其它疾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能献血
1.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月,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
2.女性生理期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3.感冒,急性肠胃炎病愈未满一周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5.近一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
7.有眼底病变的近视800度以上,不建议献血。
8.经医院确诊需服药治疗的三高人群(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不宜献血。
9.一年内有纹身/穿耳/纹眉不得献血。
10.接种水痘,结核类疫苗未满四周,狂犬疫苗最后一针未满一年者,不得献血。
注意事项
(一) 献血前:
Part 01献血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或者电子身份证

Part 02保证睡眠充足,不熬夜不饮酒

Part 03献血当天饮食清淡,不宜吃高脂肪高蛋白食物

Part 04近一周内服药者不可参加献血

(二)献血中:
1.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献血。
2.保持情绪稳定,避免紧张。
3.拳头有节奏的握紧放松。
(三)献血后:
1.献血后应留观10~15分钟,不要立即离开献血现场。如有不适,及时联系医务人员。
2.针眼处创可贴保留至少四小时,外绷的弹力绷带30分钟后取下,针眼处保持干燥。
3.献血后不可按揉针眼部位,避免血液渗出和皮下淤青。
4.献血当天不宜洗澡,以免针眼处遇水发生感染。
5.献血后,工作人员发放《无偿献血卡》和纪念品。
6.献血 24 小时内,不宜激烈运动,多饮水,并保持充足的睡眠质量。
注:天气寒冷,请同学们做好防寒保暖,避免感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