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是生命的脉搏,在万千个危难瞬间,点燃生命的曙光。无偿献血作为惠及社会的仁心义举,不仅为医疗救治输送“生命能量”,更是文明社会底色的鲜活诠释。在献血行列里,高校学子向来踊跃争先,以热忱的担当精神,成为爱心传递的先锋力量。为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持续深化校园德育建设,校团委联合沧州市中心血站,精心组织一场爱心献血活动。在此,诚邀各位师生共赴这场生命之约,以热血为墨,绘就大爱篇章。现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无偿献血活动信息

献血时间
2025年10月30日-11月1日
献血地点
七号公寓门前
主办单位
沧州市中心血站
承办单位
共青团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委员会
献血的条件
01献血对献血者年龄、体重、健康情况等均有一定的限制和要求
1.年龄: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生50公斤及以上,女生45公斤及以上;血压:收缩压12-18.7Kpa(90-140mmHg),舒张压8-12Kpa(60-90mmHg)。
3.体温、脉搏、营养、发育等正常。
4.心肺正常,肝脾不肿大,无严重慢性病和重要脏器切除史。
5.血红蛋白检测正常,丙氨酸氨基转氨酶正常,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检测阴性。
6.无传染性疾病。
7.无医生认为不宜献血的其他疾病。
0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能献血
1.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月,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
2.女性生理期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3.感冒,急性肠胃炎病愈未满一周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5.近一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
7.有眼底病变的近视800度以上,不建议献血。
8.经医院确诊需服药治疗的三高人群(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不宜献血。
9.一年内有纹身/穿耳/纹眉不得献血。
10.接种水痘,结核类疫苗未满四周,狂犬疫苗最后一针未满一年者,不得献血。

献血的注意事项
1.献血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2.献血后留观15分钟,并且在休息期间多补充水分。
3.献血拔针后绑上止血绷带,绷带保持30-40分钟即可,解开绷带后,一次性创可贴紧贴针口4小时。
4.献血后24小时内不要剧烈运动、保证休息、不喝酒、清淡饮食、注意保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