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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预告:校团委将联合沧州市中心血站举办无偿献血活动

    时间:2025-10-28 浏览量: 编辑:杨洪泽

    血液,是生命的脉搏,在万千个危难瞬间,点燃生命的曙光。无偿献血作为惠及社会的仁心义举,不仅为医疗救治输送“生命能量”,更是文明社会底色的鲜活诠释。在献血行列里,高校学子向来踊跃争先,以热忱的担当精神,成为爱心传递的先锋力量。为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持续深化校园德育建设,校团委联合沧州市中心血站,精心组织一场爱心献血活动。在此,诚邀各位师生共赴这场生命之约,以热血为墨,绘就大爱篇章。现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无偿献血活动信息

    献血时间

    2025年10月30日-11月1日

    献血地点

    七号公寓门前

    主办单位

    沧州市中心血站

    承办单位

    共青团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委员会

    献血的条件

    01献血对献血者年龄、体重、健康情况等均有一定的限制和要求

    1.年龄: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生50公斤及以上,女生45公斤及以上;血压:收缩压12-18.7Kpa(90-140mmHg),舒张压8-12Kpa(60-90mmHg)。

    3.体温、脉搏、营养、发育等正常。

    4.心肺正常,肝脾不肿大,无严重慢性病和重要脏器切除史。

    5.血红蛋白检测正常,丙氨酸氨基转氨酶正常,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检测阴性。

    6.无传染性疾病。

    7.无医生认为不宜献血的其他疾病。

    0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能献血

    1.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月,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

    2.女性生理期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3.感冒,急性肠胃炎病愈未满一周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5.近一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

    7.有眼底病变的近视800度以上,不建议献血。

    8.经医院确诊需服药治疗的三高人群(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不宜献血。

    9.一年内有纹身/穿耳/纹眉不得献血。

    10.接种水痘,结核类疫苗未满四周,狂犬疫苗最后一针未满一年者,不得献血。

     献血的注意事项

    1.献血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2.献血后留观15分钟,并且在休息期间多补充水分。

    3.献血拔针后绑上止血绷带,绷带保持30-40分钟即可,解开绷带后,一次性创可贴紧贴针口4小时。

    4.献血后24小时内不要剧烈运动、保证休息、不喝酒、清淡饮食、注意保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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