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动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
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实施《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服务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落实全国青少年读书行动,深化“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教育部、国家语委决定举办第七届“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
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我国古代、近现代和当代有社会影响力和典范价值的,体现中华优秀文化的经典诗词、文章和优秀图书内容节选。当代作品应已正式出版或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公开发布或发表,出版、发表时间至少 2 年以上,并被广泛传播。中小学生(含中职)参赛者可优先从统编语文教材中选择作品。诵读文本主体前后可根据需要增加总计不超过 200 字的过渡语(计入总时长)。改编、网络以及自创文本不在征集之列。
(二)形式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为 2025 年新创作录制的视频,高清 1920 * 1080 横屏拍摄,格式为 MP4,长度为 3—6 分钟,大小不超过 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视频作品必须同期录音,不得后期配音。录制仅限一个场地,不得切换多个场地。 视频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或其他有版权的字体,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和音频,应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不得出现与诵读大赛无关的条幅、角标等。
(三)其他要求 在以诵读为主的基础上,作品可适当借助吟诵、音乐、服装等手段融合展现诵读内容。鼓励以团队形式诵读,团队人数不超过 20 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个人或团队诵读作品 1 个。每个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 2 人,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能为参赛者提供专业指导。多件作品获得奖项的同一指导老师不重复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参赛者应使用规范汉字准确填写姓名、作品名称、所在单位或学校等信息。作品进入评审环节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
(四)提交邮箱:诵读1691806935@qq.com
奖项设置
凡参加活动者皆加美誉实践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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